关于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的紧急通知
来源:苏州评弹学校 发布时间:2008-05-21 09:24:33 浏览量:2911
返回列表各党员同志:
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发出的通知要求,市委组织部发出做好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勇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,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,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,作为“特殊党费”转送地震灾区。
通知要求,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,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,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。各市、区委组织部代收后,通过银行汇至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统一转交灾区党组织。苏州工业园区、市各局(公司)、大专院校、直属单位、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所属党员自愿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,由上述单位组织部门代收后,通过银行汇至苏州市委组织部,由市委组织部分别上交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。
我校自愿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的党员同志,请统一在今明两天到党校办办理相关事宜。党支部将于明天下午3点把“特殊党费”交纳情况向上级党委汇报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苏州评弹学校支部委员会
2008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