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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评选:“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”

来源:苏州评弹学校  发布时间:2009-09-02 00:15:05  浏览量:3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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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老师、同学:

  您好!

  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,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,省委宣传部、省委组织部、省委党史工办等13各部门单位联合组织开展评选:“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”和“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”的活动。

  我校将于9月2日起在教学楼门厅内设立投票点,欢迎您积极自愿地参与到这一评选活动中来,投上您神圣的一票。教职员工可以点击以上图片链接,进行网上投票。

  有关投票规则如下:

  1.投票时间为8月20日00︰00至9月5日24︰00(报纸投票以收寄日戳为准)。

  2.投票范围为组委会公布的“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”和“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”两类候选人,共150人。

  3.候选人代码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,每位候选人对应唯一代码。“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英雄模范人物”候选人代码为001-075,“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”候选人代码为076-150(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)。投票时填写候选人代码即可。

  4.每人只能选择报纸或网络中的一种方式参与投票;无论何种方式,每人限投一张选票;每位候选人限投一票;每张选票所选每类候选人不得少于15人、不得超过50人,否则视为无效选票。

  5.参加报纸、网络投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(或军人证件号码),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,不填、错填或重填的选票无效;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
  6.报纸投票注意事项:

  ①空白选票可复印,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,缩放、拼接的选票无效。

  ②填写选票时,请用钢笔、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代码后的“○”涂黑。涂黑部分复印无效。

  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,须附有委托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。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否则选票无效。

  7.网络投票注意事项:

  ①点击中国江苏网“全省‘双评’活动专题”,进入投票系统,按提示参与投票。

  ②重复投票,以第一次结果为准。

  ③投票过程中,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。

  ④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,投票一律免费。

  8.投票期间,各市活动主办单位应组织基层单位设立投票点(箱),方便群众投票。单位组织集体投票的,可将选票统一送至各县(市、区)委宣传部,然后按要求时间,由各省辖市委宣传部报送省委宣传部集中存放。个人通过邮局寄送选票,可直接寄至各省辖市委宣传部。

  9.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的原则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、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。

  10.此次群众评选投票数据统计工作将在省统计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。投票人身份证号码将通过相关机构进行有效验证,删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后,采取科学方法进行统计。

 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!祝您假日愉快!




办公电话:0512-67151719 . 实习监督电话:0512-682645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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