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苏文广办字[2007]52号文件:关于开展“送温暖,献爱心”慈善
来源:苏州评弹学校 发布时间:2007-10-26 09:05:09 浏览量:3109
返回列表各直属单位、机关各处室:
根据苏政民[2007]193号文件《关于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、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积极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共产党员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的号召,落实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倡导和鼓励机关和全系统干部、党员关心慈善事业,关注认识困难群众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营造互助互爱的社会氛围,即日起在局机关和全系统直属单位中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捐款活动。
这次献爱心活动主要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。机关各处室和各单位要积极宣传,广泛发动,讲清意义,精心组织,确保活动有序开展。广大党员、干部要带头捐款,充分发挥表率作用;广大职工要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,以实际行动送真情,献爱心。各工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。指定专人负责,认真登记造册,按时收缴(截至11月6日),务必完成捐助任务。
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
2007年10月26日